政府采購之評審專家受賄罪(武漢分院劉芬整理)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對周文波等違規違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予以解聘的通報
2019年11月25日,山東省財政廳印發《山東省財政廳關于對周文波等違規違紀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予以解聘的通報》(魯財采〔2019〕55號),對45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予以解聘,永不錄用。
該事件還要從濟寧市公安局科技管理處原主任科員姬廣虎受賄犯罪一案說起。據了解,2012年-2018年,六年期間,姬廣虎在擔任評審專家期間,在相關政府采購項目評審、驗收等活動中,利用參與評審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擔任評審專家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評審專家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07.77萬元。
對姬廣虎的受賄行為,11月15日下午,山東省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姬廣虎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三十萬元。對姬廣虎受賄所得贓款,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隨后,山東省財政廳根據濟寧市監察委員會的監察建議,對周文波等45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涉及姬廣虎受賄犯罪一案,存在違規違紀行為進行通報并處罰。
來源: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read.jsp?colcode=02&id=185406